大表姐 发表于 2023-1-6 14:28

事关烟花爆竹燃放,鸠江区最新通告!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在带来一定氛围的同时也带来了噪声扰民、大气污染、火灾和伤人事故等一系列安全隐患

春节将至鸠江区发布《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鸠江区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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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特通告如下:

一、鸠江区江南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鸠江区江北片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各级政府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

(七)防护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八)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措施。

四、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

五、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烟花爆竹燃放后,燃放者应当及时清扫燃放产生的纸屑、灰渣等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抛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八、各镇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予以制止并配合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鸠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6日

鸠江区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
各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习俗,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弊端和问题,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注。为了确保全区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请各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做到:

一、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根据《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区禁放范围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不成的,应当向公安部门报告。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特别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保卫,防止发生火灾和安全事故。

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为了社会面安全和广大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请做到严禁在本区禁放范围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请理解和支持禁放工作。查处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部门和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管,落实隐患整改要求和安全建议;主动发现并向公安、禁放办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举报电话:“12350”、“110”。

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彼此理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奋斗!

鸠江区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6日


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保卫蓝天、美化环境”,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区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芜湖。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芜湖,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以党的十九届四中精神为统领,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鸠江区文明办鸠江区总工会共青团鸠江区委员会鸠江区妇女联合会2023年1月6日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争当禁燃禁放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我转发,我接力!“净”候佳节,共享蓝天!
来源: 鸠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阅读:镜湖区弋江区发布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爆竹)倡议书


何飞凡 发表于 2023-1-6 16:13

人民日报作为人民的喉舌,听取了广大人民的心声,提出了“不宜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言,并指出,粗暴的全面禁放是是懒政、蠢政、霸政的表现。还表示,人民需要传统习俗。

和善鵺 发表于 2023-1-6 15:23

政府做个民意调查,看看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crown 发表于 2023-1-6 15:11

我支持定时定点燃放,不放,没有了年味,传统文化呢?现在烟花制造技术已经提高不少了。

若只是擦肩而过 发表于 2023-1-6 16:37

每年因车祸死多少人,汽车排放尾气污染环境,怎么不禁止汽车上路?

雨停,泪不止 发表于 2023-1-6 15:18

不支持

种善因 发表于 2023-1-6 17:06

支持不支持我们讲也没用。不会听取人民的提议的,

日月2020 发表于 2023-1-6 16:27

你搞个民调看看多少不支持的,过年都没气氛了{:22_4797:}

kongg 发表于 2023-1-6 16:14

方特放我就放

梦媛 发表于 2023-1-6 15:15

鸠江区江南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A唐如龙 发表于 2023-1-6 15:24

每天晚上外面都在放啊

liujun12 发表于 2023-1-6 16:09

忘本了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3-1-6 16:12

播报及时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3-1-6 16:13

就是不给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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