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姐 发表于 2023-3-3 11:08

多人领罚单!芜湖各重点路口将持续查纠,今天你戴了吗?

多人领罚单!芜湖将持续查纠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施行当天,超过90%的市民都能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但也还是有不少市民在新规第一天就领到了处罚单。


超过90%市民佩戴头盔但仍有多人领到罚单
3月1日上午,在东方红郡中江大道与赤铸山路交叉路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向过往骑行电动自行车市民进行《条例》宣讲,并现场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刚刚!芜湖开出第一张罚单!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被处罚…》

在现场,大江资讯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市民都按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有序通行。不过,从过往车流信息来看,十几辆电动自行车中,总是会有一两位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


当天上午9时50分,一市民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该路口被现场执勤交警予以警告处罚。这也是《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当天,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的首份处罚单。


“从当天查处的整体情况看,超过90%市民都能按照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据介绍,新规当天,还是查处了一些未按规范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还有部分市民是随身携带了头盔但未按规范佩戴。现场执勤交警提醒,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只有按规范有效佩戴头盔,才能确保自身安全。

首违处以警告并登记录入系统
当天上午10时许,在弋江区银泰城交通路口,弋江交警大队多位执勤交警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条例》宣导,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重教育,轻处罚。”据现场执勤交警介绍,新规施行当天,交警针对首次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予以警告处罚,开具警告处罚单,首违情况也现场实名登记并录入系统。这既是一种宣导,也是一种警示,提醒车主后续要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管部门近期将会持续在全市各重点交通路口加大政策宣导力度,同时依法依规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大江资讯

缘份的天空 发表于 2023-3-4 07:50

长期保持让市民意识到戴头盔安全性,还有三四轮代步车直接影响两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也是骑两轮电动车市民的克星!

Andrewio 发表于 2023-3-3 22:40

要管好上机动车道高架逆行

银杏叶 发表于 2023-3-3 17:46

不能一罚了之

遗失的底线 发表于 2023-3-3 17:10

管老百姓一个顶几个。

陶美琴 发表于 2023-3-3 14:31

养成习惯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3-3-3 12:31

任何事情都是要有个轻重比约机动车上路那高速上面哪天不是有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死亡的事件那是不是机动车限量出行了?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3-3-3 12:30

驰电动车安全第一,但是我不建议把雨棚摘掉,因为下雨的时候穿雨披风险性更大,眼睛睁不开,更容易出现事故

墨沉 发表于 2023-3-3 12:24

有什么用

XH妮 发表于 2023-3-3 11:13

遵守规则

宇宙@鸠兹 发表于 2023-3-3 11:57

安全第一

叫我什么啊 发表于 2023-3-3 12:12

遵守规则

玲珑月 发表于 2023-3-3 12:18

好好。

宇宙@鸠兹 发表于 2023-3-3 12:37

安全,

糊里糊涂 发表于 2023-3-3 13:13

养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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